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補充說明

當準備娶大陸新娘時

大陸新娘 - 從零開始 獲娶正確的相關資訊

獲取正確的大陸新娘相關資訊

娶大陸新娘的基礎- 獲取正確的大陸新娘相關資訊

當您有意娶大陸新娘時,該怎樣開始?該怎樣做?該準備那些資料?您可能在網路上到處搜尋資料或詢問相關業者都還整理不出個完整充實的資訊。

我們瞭解您在娶大陸新娘前的困惑,所以盡可能在這邊提供相關資訊讓您參考,讓您在準備娶大陸新娘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和心理準備。

大陸新娘 - 單身才可以娶大陸新娘

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處開單身證明

當準備要去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時,首先要做的就是開立單身證明,其步驟及說明如下:

一.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所需份數請與各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聯絡確認(各地要求不是很一致),如果離婚還需要附當初的離婚協議書。

二.向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辦單身證明

1.辦理單身證明一式五份。
2.辦理時間:立即取件,不能代辦,聲明人必須親自到場辦理。
3.辦理單身證明請攜帶以下資料: 
    a.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戶籍謄本
    b.身分證正本
    c.印章  

向法院公證處辦理,辦妥單身證明五份後,公證人會交還您二份,請帶著這二份到大陸辦理結婚證。其餘會幫您寄送到海基會,海基會再轉給您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之省公證員協會 。

三.注意事項:
1.單身證明公證書都會有字號例如 102 北院認 001 第 012345 一組字號,通常蓋在公證處方章上頭,曾有公證處漏蓋請注意。
2.檢查公證書日期是否為公元年月日,不可出現中華民國年月日或中華民國字樣鋼印。

而關於單身證明常見疑問如下:

娶大陸新娘的單身證明可以請人代辦嗎?

單身證明必需本人親自辦理,無法由他人代辦。

娶大陸新娘的單身證明要回戶籍地開?

不用,全台地方法院簡易庭或民間公證人都可以開立有效的單身證明,而戶籍謄本,現在全台戶政事務所也連線,可以就近選擇辦理,只是如果您離過婚就必需回到當初登記離婚的戶政事務所調出當初的離婚協議書才可以辦理單身證明。

娶大陸新娘的單身證明要怎樣寄到大陸?

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會幫您將單身證明寄送給海基會,再由海基會寄送大陸轉大陸各省公證員協會約 25 天左右可寄達。(有的省份地區不需寄達就可以辦理結婚證,請先詢問)

娶大陸新娘的單身證明的有效期?

一般台灣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所開出的單身證明上所註明的有效期是六個月,而大陸中央相關法規對於經由台灣海基會認證的單身證明也承認六個月內有效。

但是,大陸是個很大的地區,地方主義色彩很濃厚;而大陸中央相關法規對於經由台灣海基會認證的單身證明承認六個月內有效,各地方當然不敢說八個月也有效,那明顯跟中央作對,但如果說五個月內有效或三個月內有效,就並不違反大陸中央的政策,所以有些地方只承認三個月內開出的單身證明。

所以,如果單身證明開出已超過三個月,最好先詢問當地民政單位是否接受。但是最保險的做法還是超過三個月就一律重開,因為有時您就算已事先詢問過,可是真的要辦理結婚證時,可能承辦人員心情不美麗,應您一句政策改了或你當初聽錯了,您還是沒辦法辦結婚證。

大陸新娘 - 無血緣關係才可以結婚

娶大陸新娘的無血緣聲明書

要與大陸新娘完成大陸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除了要有單身證明以外,還必需具備無血緣聲明書。無血緣聲明書也是要到各地法院簡易庭或民間公證人處開立,最重要的是上面所寫的男女方資料必需一字無誤的正確,否則大陸民政單位將不會受理辦理,所以在開立無血緣聲明書,最好攜帶女方身分證影本好進行比對確認;然後無血緣聲明書跟單身證明一樣,需開立一式五份後,公證人會交還您二份,請帶著這二份到大陸辦理結婚證。其餘會幫您寄送到海基會,海基會再轉給您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之省公證員協會 。而無血緣聲明書的有效期如同單身證明,請參考上文。

而關於無血緣聲明書常見疑問如下:

娶大陸新娘的無血緣聲明書可以請人代辦嗎?

無血緣聲明書可以由父母、兄弟姐妹等親屬代辦。

娶大陸新娘的無血緣聲明書是要與單身證明一起開?

如果您是自行認識大陸地區女性,要與對方結婚,當然是在開單身證明時就一併把無血緣聲明書開好,一起帶到大陸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如果您是透過大陸新娘媒合業者準備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因為事前您不可能會知道您會相中誰、會娶誰,當然更不可能事先知道您的大陸配偶相關個人資料,所以就無法與單身證明同時開好。

實務上,如果您是透過婚姻媒合協會準備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是先開好單身證明後就去大陸相親,等相中大陸配偶後,再向其索取身分資料告知在台親屬,由在台親屬代為前往法院或民間公證人開立無血緣聲明書後快遞到大陸辦理結婚登記。

大陸新娘 - 相親帶身分證就好了?

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可以只帶身分證嗎?

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可以只帶身分證嗎?很多人會這樣問的理由,大概有...

1.就是單身阿!身分證上就沒有配偶阿!
2.就只是去看看,又不見得要娶要結,等要娶了再說!
3.麻煩啦!還要跑一堆單位。

不好意思。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行。來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一定要準備單身證明。

因為大陸這邊的身分證上,並沒有配偶欄位,他們一般也無法理解和接受,台灣身份證上配偶欄的事實。加上大陸偽證很多,他們也會同理的懷疑身分證的可靠度,所以光憑身份證是不行的。

何況,大部分大陸新娘也是需要上班,他們也不肯浪費時間跟一個無法確定是不是單身的人相親,然後,來參加相親的大陸女性,都是抱著要結婚的心態,而您如果抱著只是看看的心態,單身證明都沒帶,大部分大陸女性也覺得不受尊重,根本不願意來跟您相親。

所以,去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不能只帶身分證,必需帶著有效的單身證明。

大陸新娘 - 結婚登記前先文書驗證

大陸結婚登記要等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寄達大陸?

依據兩岸公文書的相關協議,台灣男方在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處開好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後,必需經由海基會轉寄大陸海協會,然後海協會完成登錄後會再轉寄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上所聲明的使用地區之當地公證員協會,大陸民政單位才認為是有效的法律文件。

因此,要在大陸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首先必需確認相關文件已送達當地公證員協會(通常約一個月),然後先赴當地公證處進行驗證,當地公證處會查閱您手上的一份和當地公證員協會所收取的一份是否相同,若相同就會給予證明文件,或在您手上的那份蓋印(各地詳細做法不同),然後持這份已經過當地公證處驗證過的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才可以赴當地民政單位辦理結婚證。這就是大陸結婚的文書驗證。

不過,許多大陸沿海省分已不需要海基會的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副本寄達,也不需要進行文書驗證,只要台灣男性有攜帶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正本各二分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所以,辦理大陸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需不需要等單身證明、無血緣聲明書副本寄達當地才能辦,請先詢問當地民政單位。

大陸新娘 - 帶著大筆金錢到大陸相親?

娶大陸新娘身上要帶著大筆現金嗎?

今天到大陸娶大陸新娘,不論是要給聘金,還是婚俗費用,或是支付給大陸新娘仲介都是不小的金額。雖然金額還不至於大到會令兩岸的海關刁難,但還是不少人不習慣身上帶著這麼多現金,覺得不安全,所以想知道有沒其他辦法。

其實也可以身上不帶著這麼多現金,可以利用西聯匯款在台灣先匯款到大陸給自己(在大陸不用有任何當地銀行帳戶),在大陸需要用錢時,再憑護照等證件到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領取(請記住當初匯款時所獲得的匯款監控號碼 (MTCN) )。當然,也可以在需要用錢時,再請台灣親友以西聯匯款匯到大陸(20分鐘就到帳),詳細匯款及取款方式請參考:西聯匯款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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